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员工一律凭图书馆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3.借阅证遗失,应及时挂失,并重新办理借阅证。若不及时挂失,造成的问题与损失,概由本人负责。
4.实行限额借书。学生每次限借2本,教职员工每次限借10本。因教学教研需要和集训需要的师生可根据需求放宽限额。
5.实行限期借书。学生每次借阅时间为半个月;教职员工每次借阅时间为一学期。字典,词典等专用工具书、电子读物一律不得外借。
6.每学期清理一次外借图书。借阅的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限不还,由图书馆及时发放《催还通知书》。
7.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应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还清,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8.爱护图书,保持图书整洁。读者所借图书,不得在书上乱涂乱画,作记号;不得撕损和污染图书,否则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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