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中学生公寓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做好学生公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寄宿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责任人(住宿人)保证做到以下各项:
一、自觉执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德、讲究文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
二、按时作息,及时离开和返回宿舍。上课或晚自习期间,不随意进入宿舍;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宿舍的,要经班主任或辅导教师批准,一律凭条进入宿舍。
三、每天坚持搞好宿舍内务整理,做好卫生值日工作,保持室内整洁。晚上回宿舍后抓紧做好就寝准备工作,熄灯后不得讲话、串门;严禁玩手机、MP3、MP4等。始终保持宿舍安静,无争吵、起哄、打闹等现象。
四、注意宿舍安全防范,做到人走水关、灯灭、空调关、门关。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自带电器,严禁将火种及其它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五、不得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要随时锁好自己的衣柜。严禁随意拿、用其他同学的生活用品;不得占用他人床铺。
六、不得将外人带进宿舍,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夜晚外出,严禁进入异性宿舍区。发现陌生人应立即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七、不得在宿舍内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会、联欢、聚餐、体育、游戏等活动,更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抽烟、酗酒。
八、节假日需要留住宿舍的同学,须凭班主任的签字证明到宿舍值班室登记并服从管理员的安排。
九、寝室长为本寝室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注意本室的治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治安事件,要及时处理和报告,隐瞒不报的必追究责任。
十、如违反以上各条,责任人自觉接受学校职能部门的处罚,公物损失照价赔偿。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宿舍管理部、责任人各存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宿舍管理部主任签字: ;男生宿舍 室 室长(高 班)签字:
宿舍内其他成员签字:
(1)高 班 ;
(2)高 班 ;
(3)高 班 ;
(4)高 班 ;
(5)高 班 ;
(6)高 班 ;
(7)高 班 ;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