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月28日是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校全体师生在大操场聆听了海安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法官殷莉莉所作的国旗下讲话。殷法官以“防治欺凌,防范性侵”为题,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殷莉莉法官以校园欺凌和性侵不法行为的特征、表现形式以及防范应对措施作为切入点,从“校园欺凌的主要形式”“如何避免成为被欺凌的对象”“欺凌他人的后果”“性侵害的范围”“防范性侵的三个原则”五个方面展开讲述,并结合具体情境,分析犯罪分子的心理,给同学们讲授应对的方法。
“犯罪的手段千变万化,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防范意识。在场的各位智商绝对在线,防范意识起来了,自然能够灵活应对。”殷莉莉如是说。
“通过法官今天的讲解,我对校园暴力和性侵害有了法律层面上更专业的了解,增强了对直接暴力和潜在危害的警觉、防范意识,知道了如何在遭受突发事件时采用正确的方式自我保护和帮助他人。”高二13班毕好说。
“为了保护自己,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尽可能学习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今天听了殷法官的讲座后,我知道了如何判断自己身处的环境,当我们面对险境时要冷静下来,用正确的方式化解危机。”高一1班陆钦如说。
“殷法官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保护自己的同时,我们也要严于律己。愿我们都能健康快乐地长大!”高一2班戴安琪说。
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董裕华向殷莉莉法官介绍了学校依法执教、法治教育等相关工作。
2021年6月1日,教育部正式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规定》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设专项保护一章,提出保护要求。
近年来,我校积极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通过法治讲座、国旗下讲话、普法教育平台、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校将继续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性侵害”的预防和整治,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