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级中学“我的中国梦——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海安高级中学“我的中国梦——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诗文朗诵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示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贯彻落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积极参加海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主办的“凝聚梦想力量,共建大美海安”庆祝建党92周年大型诗歌朗诵大赛,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举行“我的中国梦——诵读经典,传承文明”诗文朗诵比赛活动。
二、内容和形式
1.主题为“我的中国梦——诵读经典,传承文明”。内容主要为经典诗文,所选作品体裁不限,诗歌、散文均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
2.形式多样化,可以是集体朗诵、小组朗诵、双人朗诵或个人朗诵,可以配乐朗诵和表演朗诵,但要突出朗诵为主要形式,每个节目的表演时间为5分钟左右。
三、活动对象
海安高级中学高一、高二全体学生,欢迎爱好诗文朗诵的教师、家长积极参与。
四、活动安排
以年级为单位,分初赛和决赛进行,各年级先通过初赛各选出5个节目,再由这10个节目参加学校的决赛,决赛第一名代表学校参加海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主办的“凝聚梦想力量,共建大美海安”庆祝建党92周年大型诗歌朗诵大赛。
具体工作由校学生会负责落实。
1.报名截止日期为 6月5日。请各班填好报名表报送校团委(联系人:许尧,电话:15996612626,电子邮箱:582222468@qq.com)。
2.初赛:2013年6月10 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决赛:2013年 6月15日(学校体艺馆)
五、活动流程
1.主持人致开幕词,并且介绍到场的评委、嘉宾及选手;
2.主持人介绍比赛的规则、评分标准;
3.比赛开始,选手根据比赛前的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4.第一位选手朗诵完毕主持人上场,作简要串场词,第二位选手上场朗诵;
5.第三位朗诵完毕,主持人宣布前三位选手的成绩,之后依次类推;
6.比赛结束后,邀请校领导讲话,工作人员统计分数;
7.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并公布获奖选手名单;
8.由校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及奖品;
9.比赛结束,全体师生同唱校歌;
10.工作人员负责后期工作。
六、评分标准
1.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具体评分规则:
评分规则(满分为100分) | ||
1 | 朗诵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 | 10分 |
2 | 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感情真挚 | 20分 |
3 | 朗诵熟练,节奏合宜,韵律明显 | 20分 |
4 | 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感染力 | 20分 |
5 | 正确把握诗文内涵,配乐得当 | 20分 |
6 | 大方有礼,衣着姿态得体 | 10分 |
2.决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 三等奖三名。
七.具体分工
1.下发通知到各班,鼓励积极参加。(文艺部)
2.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工作。(宣传部、广播站)
3.邀请领导、评委及嘉宾。(文学社)
4.书面材料、活动流程、活动安排表、评分表。(文学社)
5.购买荣誉证书、奖品、评委打分笔等。(生活部)
6.赛后宣传报道。(宣传部、文学社)
八、注意事项
1.各项工作要有具体责任人,宣传和通知传达务必到位。
2.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证,要在活动之前把一切工作做好。
3.参赛者须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参加。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