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的指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工作、体卫文艺工作、职业教育工作、教师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3.分管各部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计划、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在期末作出总结。
4.审阅分管处室和各部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并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帮助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6.指导督导室、教研室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支持教师业务进修,领导督导室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提出对教师的奖惩意见。
7.指导和督促教研室做好教科研工作、教师岗位培训和业务进修,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8.负责分管部门的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招生工作,按时上报招生计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和编班工作。
10.指导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和毕业班实习、复习、考试等工作。
11.抓好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专用教室的建设,提高教学服务质量。
12.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