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年度考核方案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握正确办学方向,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引领教师成长发展,加强师德养成,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 、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备课组、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同时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教务部门要尽快制作出教师专业成长电子记录平台。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的相关办法和教体局的相关文件精神,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 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 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8、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一票否决”事项。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学校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解聘和开除。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强化目标管理,提升竞争意识,更新教育理念,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和省高品质示范高中,以办人民满意学校为宗旨,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望全体教师认真执行。
(一)教师考核评价细则
1、德(职业道德)(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和年级、学科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活动并记有学习笔记少记两次扣一分。
(2)对学生进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校教育。
(3)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4)关心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情。
(5)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执行学校决议。
(6)团结同志,助人为乐。
(7)工作期间不离岗,不闲谈,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8)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不在办公场所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
(9)无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无随便征订推销学生学习资料及搞有偿家教等现象。
(10)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江苏省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和《海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十禁止”》。
2、能(职业能力)(20分)
(1)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按时上交,少一次扣1分。
(2)知识水平高,组织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扎实,治学态度严谨,严格按照学校教学常规要求进行上课,在课堂教学评估活动中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3)教学常规检查满分为5分,以每月一次的常规检查和平时抽查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
(4)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等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每递进一个级别递增1分。
(5)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智慧教学工作,多媒体教学运用率不低于30%课时记3分。
3、勤(20分)
(1)工作量(5分)
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量标准,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计5分。低于标准1课时扣0.5分,高于标准1课时加0.5分,依次类推。
(2)工作纪律(15分)
迟到、早退1次扣3分,空堂一次扣5分,,旷工1天扣15分,扣完30分为止。学校集会旷会1次扣0.5分,一月请假累计超过3天,该项得零分(婚假、产假、丧假、公伤、有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病假除外)
4、绩(50分)
根据学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按4:4:2计算,年级、学科单项第一名为40分,以下分别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两项合计为该项总得分(前3月以期中成绩为准,后3月以期末成绩为准)。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1、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党委、校长室以及部门相关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教务处、德育处、教研室、安保处、团委、总务处负责考核。
2、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3、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按照总分上报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年度考核表.
4、教师考核有关师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选出优秀工作者加10分,其他加6分,不合格不加分;(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小组评分依据)。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定为不定等次及以下等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发布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3)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的;
(6)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7)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8)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9)有
(10)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