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思想,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为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正确理解搞好教育科研与提高教学质量的辨证关系,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广大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和课题研究(30分/学年)
(一)教育教学专题研究(15分/学年)
(每一学年,教师针对本学科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班主任针对本班班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一个研究专题。)
1.根据专题研究的需要精读相关专著或论著,在学年末完成不少于一万字的读书笔记(9分)。
2.在专题研究结束后,撰写一篇与所研究的专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等)(6分)。
(二)课题研究(15分/学年)
1.课题申报、立项和开题: 有课题申报书(5分)、立项通知(5分)、开题报告(5分)。
2.课题研究过程:有课题研究计划、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活动材料等过程性资料(10分),阶段性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总结)(5分)。
3.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中期研究报告(5分)、中期研究成果(5分)、中期论证意见(5分)。
4.课题结题:结题报告(5分)、研究成果(5分)、结题证书(5分)。
5.课题研究成果获奖: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县级6分、校级3分。
二、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30分/学年)
1.论文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20分/篇)、省级(15分/篇)、市级(10分/篇)、县级(5分/篇)。
2.论文获奖:省级(9分/篇)、市级(6分/篇)、县级(3分/篇)、校级(2分/篇)。
三、专项工作(10分/学年)
1.任课教师积极参与并完成教研室布置的专项工作。
(1)编写校本课程
(2)指导学生作品发表
国家级、省级(10分/篇)、市级(6分/篇)、县级(3分/篇)。
(3)技能素质考核
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对所教学生分别进行中、英文演讲与书写指导、考核;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师对所教学生进行操作指导、考核;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对所教学生进行指导、考核。
2.班主任指导和督促本班学生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班级学生成长记录的总条数(经审核)在年级排名前1/3得10分,中1/3得6分,后1/3得3分,凡没有任何记录的得0分。
3.其他教科研工作(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继续教育签证(10分/学年)
参加学年度县继续教育签证,签证合格的得10分,参加签证但不合格的得4分,凡不参加继续教育签证的得0分。
五、教科研活动(20分/学年)
1.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校本研修(7月初、时间两天)
全程参加并完成书面材料(8分)、未全程参加或未完成书面材料(4分)、不参加培训(0分)
2.听课(听讲座、报告等)
省级(4分/次)、市级(3分/次)、县级(2分/次)、校级(1分/次)、组级(0.5分/次)
3.其他的教科研活动(如培训、交流、研讨等)。
省级(4分/次)、市级(3分/次)、县级(2分/次)、校级(1分/次)、组级(0.5分/次)
4.开公开课(做讲座、报告等)
省级(8分/次)、市级(6分/次)、县级(4分/次)、校级(2分/次)、组级(1分/次)
六、附加分
1.专业获奖
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县级(6分)、校级(3分)
七、几点说明:
1.上一学年度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材料的时限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凡涉及需保留原件的材料一律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要经学校验证。凡没有原件的打印(复印)件(如听课安排表),须经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确认(谁签字谁负责)。在提供的佐证材料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本次考核一律视为不合格。
3.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得分位于学校后三分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的评选。
4. 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情况记入教师专业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