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
海教纪〔2018〕1号
关于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加强廉洁自律
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春节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确保春节寒假期间风清气正,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和各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2018年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又一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一个重要节点。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春节寒假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媒体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教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好对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宣传工作,大力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坚持挺纪在前,确保令行禁止。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礼金、年货、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机关或学校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以及“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请客送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在上下级、师生之间用现代通讯手段发红包;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吃请接待;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行政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带动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严肃执纪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各基层单位监委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促使每位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各单位还要根据加强在职教师假期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巡访相结合,要明确巡访时间、巡访人员和巡访区域,做好巡访记录,特别是曾经被举报过或具有有偿家教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师,进行蹲守式明查暗访。教育纪工委及时受理来信来电,对发现的“四风”和师德师风失范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持续形成震慑。
举报电话:0513-88910134
中共海安县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抄报:南通市教育纪工委,县纪委监察局。
抄送:各中小学、幼儿园,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