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思想,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为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正确理解搞好教育科研与提高教学质量的辨证关系,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广大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和课题研究(30分/学年)
(一)教育教学专题研究(15分/学年)
(每一学年,教师针对本学科教学中发现的问题(班主任针对本班班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一个研究专题。)
1.根据专题研究的需要精读相关专著或论著,在学年末完成不少于一万字的读书笔记(9分)。
评分说明:如果质量较高且字数达一万字以上,可以评为9分;如果质量一般或字数不足一万字但在六千字以上,可以评为6分;如果字数不足六千字但在二千字以上,可以评为3分;如果字数不足二千字或未提供读书笔记的,一律评为0分。
2.在专题研究结束后,撰写一篇与所研究的专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等)(6分)。
评分说明:如果能与所研究的专题高度相关且能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可以评为6分;如果与所研究的教育教学专题高度相关或能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可以评为3分;如果发现抄袭或网上下载的,一律评为0分。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的读书笔记、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反思等)评分。
(二)课题研究(15分/学年)
1.课题申报、立项和开题: 有课题申报书(5分)、立项通知(5分)、开题报告(5分)。
2.课题研究过程:有课题研究计划、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活动材料等过程性资料(10分),阶段性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总结)(5分)。
3.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中期研究报告(5分)、中期研究成果(5分)、中期论证意见(5分)。
4.课题结题:结题报告(5分)、研究成果(5分)、结题证书(5分)。
5.课题研究成果获奖: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县级6分、校级3分。
评分说明:课题的级别由主管部门的级别来确定,省(国家)、市、县、校级的课题赋分分别为15分、12分、9分、6分,其中主持人、核心成员、一般参与者得分分别按照5 :3:1比例执行(课题主持人、核心成员和一般参与者一律以课题申报书(主管部门已批复)或结题证书上的名单来确定)。如果参与研究的是某个省级课题中的一个子课题,该子课题级别可视为市级。
评分依据:由于课题研究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学年度考核时,课题主持人只要提供以上1~5项中的任意一项材料即可,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当学年度课题研究的内容,涉及原件的材料应提交验证过的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30分/学年)
1.论文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20分/篇)、省级(15分/篇)、市级(10分/篇)、县级(5分/篇)。
2.论文获奖:省级(9分/篇)、市级(6分/篇)、县级(3分/篇)、校级(2分/篇)。
评分说明: (1)发表的论文级别由报刊杂志主管部门的级别来确定,比如在教育部主管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属于国家级;在省教育厅主管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属于省级。发表的论文,如果质量较高且字数达1500字以上的,可以评满分;如果质量一般或字数不足1500字的,可按满分的或 评分;如果属于知识介绍类、习题讲解类、试卷(单元、综合、模拟等)类的一律不参加评分。
(2)同一级别的获奖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1比例评分。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验证过的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评分。
三、专项工作(10分/学年)
1.任课教师积极参与并完成教研室布置的专项工作。
(1)编写校本课程
评分说明:根据参编人员完成编写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定,数量多且质量高得10分,数量较多或质量较好得6分,数量少且质量一般得3分。
评分依据:根据教研组提供的参编人员名单、分工表及任务完成情况评分。
(2)指导学生作品发表
国家级、省级(10分/篇)、市级(6分/篇)、县级(3分/篇)。
评分说明:(1)学生作品在正规刊物上发表并有指导教师署名;(2)发表的作品级别由报刊杂志主管部门的级别来确定;(3)发表的作品要体现创新意识、探究精神、动手实践能力等,如果属于知识介绍类、习题讲解类、试卷(单元、综合、模拟等)类的一律不参加评分。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验证过的学生发表作品复印件评分。
2.班主任指导和督促本班学生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班级学生成长记录的总条数在年级排名前1/3得10分,中1/3得6分,后1/3得3分,凡没有任何记录的得0分。
评分依据:根据校园网“学生成长记录”平台统计数据评分。
3.家长学校“名师在线”指导老师、网络管理员、服务点工作人员、专职人员等人员的考核参照《省海中家长学校考核细则》执行。
评分依据:根据县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统计的数据评分。
4.其他教科研工作(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继续教育签证(10分/学年)
参加学年度县继续教育签证,签证合格的得10分,参加签证但不合格的得4分,凡不参加继续教育签证的得0分。
评分依据:根据县继续教育办公室提供的签证统计材料评分。
五、教科研活动(20分/学年)
1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
成绩优秀(8分)、成绩合格(4分)、参加培训但不合格或不参加培训均得0分
评分依据:根据市暑期全员网络培训平台统计的数据评分。
2.听课(听讲座、报告等)
省级(4分/次)、市级(3分/次)、县级(2分/次)、校级(1分/次)、组级(0.5分/次)
注:新分配教师在见习期内要求每周听课1~2节。
评分说明:听课(听讲座、报告等)的级别由组织部门的级别来定,如果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听课活动,属于县级; 如果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活动听课或跨学科听示范课(观摩课),属于校级;如果参加教研组或备课组组织的听课活动,属于组级。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的听课笔记、验证过的活动通知(安排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评分。
3.其他的教科研活动(如培训、交流、研讨等)。
省级(4分/次)、市级(3分/次)、县级(2分/次)、校级(1分/次)、组级(0.5分/次)
评分说明:参加培训(交流、研讨等)的级别由组织部门的级别来定,如果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高三教师培训,属于市级;如果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主备课活动,属于县级;如果参加学校组织的研讨会,属于校级。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验证过的培训证书复印件,活动通知(安排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评分。
4.开公开课(做讲座、报告等)
省级(8分/次)、市级(6分/次)、县级(4分/次)、校级(2分/次)、组级(1分/次)
评分说明:公开课(做讲座、报告等)的级别由组织部门的级别来定,如果在市教研室组织安排的教研活动中开课,属于市级;如果在学校组织安排的交流研讨活动中开课(比如外校教师来我校听课),属于校级。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的公开课教案(教学设计)、讲座内容材料,验证过的讲座证书复印件、活动通知(安排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评分。
六、附加分
1.专业获奖
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县级(6分)、校级(3分)
评分说明:
(1)专业获奖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如市教研室)和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班会课、评优课、基本功大赛等。
(2)获奖级别由组织部门的级别来定,如果是县教研室组织的,属于县级。
(3)同一级别的专业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1的比例评分。同一类比赛在不同级别中获奖,可按奖项得分最高的算,不累计(如先后参加县、市基本功大赛,获县一等奖得分6分,市一等奖得分9分,该类奖项就按9分计。);不同类比赛,可按奖项得分累计。
评分依据:根据教师提供验证过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评分。
七、几点说明:
1.上一学年度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材料的时限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凡涉及需保留原件的材料一律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要经学校验证。凡没有原件的打印(复印)件(如听课安排表),须经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在提供的佐证材料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本次考核一律视为不合格。
3.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得分位于学校后三分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的评选。
4. 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情况记入教师专业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