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1.坚持德育首位,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2.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全面负责班级各项工作,组织和建设好班级集体。
3.公平对待班级中的每一位学生,了解、关心、尊重、爱护学生,加强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班风。
4.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加强学习方法指导,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5.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
6.正确处理与任课老师的关系,定期召开班级任课教师会议。帮助任课老师树立威信,协调好班级教学工作。
7.密切联系家长,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力量配合。廉洁从教,不索取和变相索取家长钱物。
8.认真完成学生成长记录平台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如实填写相关栏目,发挥平台的导向、调控功能。
9.严格执行教学法规,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制订与上级规定相悖的班级规定。
10.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如遇学生擅自离校出走、夜不归宿、打群架、盗窃等重大违纪事件时,须在最短时间向德育处分管主任报告。
11.认真履行导护职责,不缺席,不走过场。
1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开展德育科学研究,每学期撰写一篇班务工作总结,每年至少有一篇教育科研论文获奖或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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