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1.学校图书馆及各室由专人管理。管理工作人员要保持室内整洁,注重环境卫生与美观,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2.新采编的图书、报刊及电子读物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
3.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均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及毁损。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向图书管理员挂失,再由本人申请经图书馆员核验后方可补发借阅证。
4.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5.本馆外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孤本、珍藏本及工具书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6.读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染、破损、撕损条码等,除按本馆规定负责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严肃处理。
7.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还清,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8.图书、期刊要定期整理,做好文献资料的剔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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