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中学机器人实验室管理制度
1.机器人实验室由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并指导、使用设备。做好设备及室内其他资产的登记。记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对无法再进行使用的设备按程序作报费处理。设备原则上不出借,确因需要借出,应按规定办理出借手续,及时归还。
2.参加机器人训练、活动的学生,须在指导教师规定的时间参加,不得擅自缺席、迟到或早退。不得带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使用设备前,应检查机器人各部分部件是否齐全,能否正常工作,不得擅自使用指定外设备。未经许可不得自行调换、移动和拆除机器人及其附件。
4. 安全使用实验室内的加工工具,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老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由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或未按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负责赔偿。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分。
5.不得在实验室的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和更改影响机器正常使用的各种设置。未经许可不准在机器上使用自带的存储设备,确因需要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6.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带食物和饮料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玩游戏、上网聊天。不做与实验、活动无关的事。
7.训练、活动完毕,按规定程序关闭设备。整理、清点所用设备、附件和工具。经管理人员检查验核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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